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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輕傷2級怎麼判刑

法律2.69W
尋釁滋事輕傷2級怎麼判刑
尋釁滋事輕傷2級怎麼判

《刑法》第293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


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輕傷的,可在法定量刑基礎上,增加六個月到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