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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管理財產

法律2.49W
結婚後管理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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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夫妻之間財產如何管理

(一)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

(二)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三)家庭生活費用由夫妻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

(四)夫妻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的債務是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雙方共同存在連帶責任

(五)夫妻雙方因管理共同財產所花費的費用應當由共同財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