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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雞交通事故怎麼算賠償金,寶雞交通事故怎麼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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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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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怎麼算

交通事故中殘疾賠償金的計算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最高法院該解釋在理論上採取的是“勞動能力喪失説”,根據交通事故傷殘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客觀計算其未來收入的損失。  

其計算公式是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注:傷殘係數是指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是傷殘的等級。

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進行計算的,也就是説“程度”或“等級”不同,殘疾賠償金也不同。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係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係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參考資料:《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