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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未成年犯罪的年齡該怎麼計算

法律2.96W
請問未成年犯罪的年齡該怎麼計算
請問未成年犯罪的年齡該怎麼計算
未成年人在一般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但是在某些國家(例如日本)的定義上是指未滿二八週歲的公民。對未成年人法律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根據1995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曆的年、月、日計算。過了週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為已滿××週歲”的規定,刑事責任年齡一律按公曆的年月日計算,並且應自行為人出生的年月日起按日為單位計算實足年齡。即“不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應包括該週歲生日那天在內,而應從該生日的第二天起才為“已滿”。
《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後,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從十四周歲下調至十二週歲。原《刑法》第十七條中增加一項: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