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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男子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劃分

法律1.46W
婚內男子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劃分
婚內男子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劃分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民法典》規定婚內男子出軌離婚財產分割應當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應當按照按照子女、女方以及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出軌方即是過錯方。
離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