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交通肇事賠償連帶責任

法律1.84W
交通肇事賠償連帶責任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想了解下什麼是交通肇事賠償連帶責任

交通事故車主承擔連帶責任的情形

  (一)肇事車輛為個體户、承包户、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主,僱用司機從事運輸,車主或僱主應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二)肇事車輛承包、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三)肇事車輛司機執行職務過程中,擅自進行與執行職務無關活動而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承擔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四)肇事車輛掛靠單位收取管理費或分享盈利視為共同車主,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掛靠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五)車輛合法佔有人經車主同意,將車輛交與第三人發生交通事故,合法佔有人和第三人為共同被告,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六)肇事車輛司機非執行職務且未經車主同意,擅自用車,司機應承擔賠償責任,車主負責墊付;

  (七)因緊急避險引起交通事故,引起險情人為被告,因緊急避險措施不當或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損害,緊急避險人作為共同被告,車主或司機所在單位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