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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產煙絲量刑

法律1.96W
非法生產煙絲量刑
非法生產煙絲量刑標準是什麼呢?求解!
 按照情節嚴重處罰,一般不會沒收財產,但是判刑是可能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違反國家規定,採取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台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二條 實施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 (一)經營去話業務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經營來話業務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一)經營去話業務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二)經營來話業務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第三條 實施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行為,經營數額或者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接近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數額起點標準,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別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 (一)兩年內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台電信業務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次以上的; (二)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台電信業務行為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四條 單位實施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解釋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處罰。 第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台(站),或者擅自佔用頻率,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台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和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的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