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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時其他應收賬款

法律1.51W
企業清算時其他應收賬款
破產清算時應收賬款怎麼辦

破產清算未完結時,企業還是存在的,對其經營行為負責。在破產清算過程中,對於應收賬款應按照破產財產處理。破產財產由破產管理人管理和處分。我國法律稱破產管理人為清算組。《破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法院應當自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按此規定,行使破產財產管理處分權的主體既不是破產人,也不是破產債權人,而是清算組;清算組獨立於破產債權人和破產人,只對法院負責;清算組行使管理處分權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全體破產債權人的利益。由破產管理人行使破產財產的管理處分權,是為了保證破產清算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