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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商標法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

法律1.1W
修改後商標法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
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
馳名商標是指經過長期使用,在市場上享有較高信譽併為公眾熟知的商標。與普通商標相比,馳名商標有以下兩個特點:1、具有較強的認知功能。識別和區分不同來源的商品,是商標的基本功能。馳名商標與其商品或服務之間的聯繫非常緊密,它所產生的“認牌購物”、“顧客吸引力”的功能能夠轉化為巨大的經濟效益。2、商品質量恆定、優良。馳名商標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儘管有高、中、低不同檔次,但其質量水平都能保持連續性、穩定性,質量可靠。商品或服務的良好信譽凝結為商標的知名度,對消費者來説,馳名商標即意味着可靠的商品質量和良好的企業聲譽。一個商標顯著性越強或影響力越大,那麼該商標受侵害得可能性也越大,因此,法律保護該商標免受混淆或淡化的可能性就越大。馳名商標的保護主要體現在商標註冊程序、商標無效程序和商標使用幾個方面。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已經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不受5年的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