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公路項目業主終止合同承包索賠

法律2.49W
公路項目業主終止合同承包索賠
公路工程承包合同種類有哪些

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指業主(發包人)與勘察人、設計人為完成一定的勘察、設計任務,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稱為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單位(發包方)和施工單位(承包方),為了完成商定的或通過招標投標確定的建築工程安裝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協議。


3、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簡稱監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設單位聘請監理單位代其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設單位稱委託人(甲方)、監理單位稱受委託人(乙方)。


4、工程項目物資購銷合同。由建設單位或承建單位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分別與有關物資、供銷單位,為執行建築工程物資(包括設備、建材等)供應協作任務,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協議。


5、建設項目借款合同。由建設單位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根據國家批准的投資計劃、信貸計劃,為保證項目貸款資金供應和項目投產後能及時收回貸款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書面協議。除以上合同外,還有運輸合同,勞務合同,供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