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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免賠範圍

法律2.27W
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免賠範圍

許多車主為了給自己的愛車更多的保障,通常會購買一份保險商業險作為補充。車主在行駛過程中如果不幸發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後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是,車子保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險索賠方面的知識,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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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責任險免賠的範圍

責任免除:

第五條 被保險機動車造成下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二) 被保險機動車本車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三) 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第六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第三者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 地震;

(二) 戰爭、軍事衝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徵用;

(三) 競賽、測試、教練,在營業性維修、養護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四) 利用被保險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