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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的修改時限

法律1.36W
專利申請的修改時限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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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有哪些時限要求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申請的時限要求有下列情形:

1、 就同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要求本國或者外國優先權期限:至申請日前十二個月內;

2、 外國人就同一外觀設計在中國申請要求外國優先權期限:至申請日前六個月內;

3、 外國申請人要求外國優先權時,提供該外國專利受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期限: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

4、 發明創造在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的國際展覽會首次展出,或在規定的學術會議上首次發表,或示在規定的學術會議上首次發表,或未經申請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喪失新穎性的期限: 至申請日前六個月內;

5、 提交上述展覽會、學術會議證明的期限:自申請日起二個月內;

6、 發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學方法或者其產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眾不能得到的,保藏該微生物的日期:申請日前,最遲至申請日;

7、 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證明以及存活證明的期限: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

8、專利申請費繳納期限:自申請日起二個月內;

9、發明專利申請主動修改申請的期限:提出實審請求時,及對第一次審查意見答覆時;

10、實用新型或外型設計專利申請主動修改申請的期限: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

11、發明專利早期公佈的期限:自申請日起(或優先權日起)三年內;

12、發明專利申請請求實質審查的期限:自申請日起(或優先權日起)三年內;

13、發明專利申請繳納維持費的期限:自申請日起滿兩年,從第三年起,每年繳納;

14、提出分案申請的期限:原案授權通知發出前;

15、提出行政複議的期限:接到專利局通知後15天內;

16、依據細則第七條,請求恢復權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後二個月內;

17、申請人請求複審期限:自收到駁回決定後三個月內;

18、申請人對複審不服,向法院起訴期限:自收到複審決定三個月內。

通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專利中的行政複議包括,知識產權對申請人的申請不予受理的,申請日的確定存在爭議的,對專權終止的行政行為不服,或者説對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等這些行政行為,都可以向高一級的主管機關提起行政複議。也就是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