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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完事故認定書不放車

法律2.44W
簽完事故認定書不放車

交通事故鑑定是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為了解決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專門性題目,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修、分析、判定的一種調查流動。交通事故常見的鑑定有: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車輛類鑑定、道路鑑定、事故成因鑑定和財產損失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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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完責任認定書就放車了嗎

按照交通法規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的5個工作日後,就可以提車了,這5天是留給對方提出財產保全的時間,如果傷者要提出財產保全的話,也必須在這5個工作日內提出,超出5個工作日後交警就可放車了。如果對方提出了財產保全並獲得了法院的批准,那麼你也可以交一定的保證金把車提走。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