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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在民政局能辦嗎

法律1.77W
重婚在民政局能辦嗎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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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在民政局有記錄嗎

民政局在登記結婚時不一定能查出重婚。
根據《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而這裏的重婚,既包括配偶一方又與他人進行結婚登記,也包括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如果重婚沒有登記就不能查到,之前進行了結婚登記是可以查到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