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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變更增值税

法律1.19W
法人變更增值税
法人變更增值税一般是怎麼收取的,都有哪些規定?
一般納税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税: 1、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2、建築用和生產建築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製成的生物製品。 5、自來水。 6、商品混凝土(僅限於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納税人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税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四)一般納税人銷售以下物品,暫按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2、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 3、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