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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基本刑

法律1.88W
交通肇事基本刑
交通肇事如何判刑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對於違反交通運輸管理的肯定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並且其中如果造成人員重傷的,一般情況下都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中如果存在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一般判處三到七年的有期徒刑,所以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