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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買房婚後不加女方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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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買房婚後不加女方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男方婚前買房婚後不加女方的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1.不算。如果是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