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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地法院起訴了

法律3.24W
被外地法院起訴了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起訴離婚一方在外地應向那個法院起訴



    1、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在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情況下,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如果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如果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