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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種不能抵扣進項税額

法律2.6W
16種不能抵扣進項税額

避税的種類按其特徵和內容分為國內避税、國際避税和税負轉移三種形式。從實用角度來看,國內的避税就是指企業通過各種方法、途徑和手段避開國內納税義務。避税要注意方法的合法性。 新税法的頒佈實施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各種税收優惠政策。企業應該加強這方面優惠政策的研究,力爭經過收入調整使企業享受各種税收優惠政策,最大限度避税,壯大企業實力。

16種不能抵扣進項税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16種不能抵扣進項税額
一、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抵扣的情形

1.用於簡易計税項目;

2.用於免徵增值税項目;

3.用於集體福利的;

4.用於個人消費的;

5.非正常損失對應的進項税額;

6.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

7.購進的貸款服務;

8.購進的餐飲服務;

9.購進的居民日常服務;

10.購進的娛樂服務;

二、因操作不規範導致不能抵扣的情形

11.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認證或申請稽核比對;

12.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税進項税額;

三、憑證不合規導致不能抵扣的情形

13.納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税務總局有關規定的;

14.納税人取得的異常憑證暫不允許抵扣;

15.失控發票

1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税税率計算應納税額,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

(
1)一般納税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的。

(
2)應當辦理一般納税人登記資格而未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