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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税額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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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税額累計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固定資產進項税額抵扣範圍是怎樣的

推薦於2016-05-09 00:16:20 最佳答案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税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税〔2008〕170號)第一條明確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税額,可根據《增值税暫行條例》和《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税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税額中抵扣。
  其中的准予抵扣的固定資產是指增值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所規定的固定資產範圍,即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對於一般納税人的不動產以及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的購進貨物,不準抵扣進項税額。
  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即“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納税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實際工作中,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上附着物難以準確劃分。如電力企業輸電線路、供水企業供水管道;煉油企業儲油罐、輸油管道等設備。這類設施和設備,根據行業核算要求,雖然按固定資產中的設備類管理,但其構建既涉及土建又涉及設備,在抵扣增值税進項税額時,難以準確劃分其究竟是屬於動產還是不動產。
  再如輸電線路中的鐵塔輸電線主要由鐵塔、絕緣子、導線、橫擔、金具、接地裝置及基礎等組成,其中線路基礎是由土建部分構成。因此有人認為該資產應屬於地上附着物,其增值税進項税額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