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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判撫養費

法律1.55W
江門判撫養費
江門給付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在實踐中,很多人認為撫養費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實這種觀點是不完全準確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因素。撫養費是父母雙方均應當承擔的義務,那麼,孩子每月的撫養費實際上就達到了4000~6000元,這顯然無此必要。因此,不能教條地以工資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孩子的撫養費。


在撫養費上面,我國是沒有做出統一規定的,也就是説確定撫養費數額的時候,需要結合家庭的具體情況進行計算。原則上父母撫養子女只需要到子女18週歲成年為止,但要是在18週歲以後,子女尚不能獨立生活,處於求學階段,並且父母也有能力的話,則可以繼續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