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拍婚紗退產品違約金怎麼算

法律2.76W
拍婚紗退產品違約金怎麼算
請問對於婚紗出租違約金怎麼算的?
小琪一個月後就要結婚了,不過昨天卻為了婚紗的事打了場官司。婚紗出租違約金怎麼算呢?今年4月份,小琪花3500多元從一家婚紗店租了一套婚紗,打算今年十一結婚用。但兩個月後,她打算換租朋友店裏的婚紗,便跟之前的店説不想租了。小琪承認自己違約在先,表示店家只要退她1500元就可以了,但婚紗店一分錢也不願意退。這個準新娘很“受傷”,把店家告上法院。昨天上午,玄武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南京姑娘小琪今年十一期間就要做新娘子了。今年4月份,她聽説玄武區長江路上的一家婚紗店樣式繁多、價格適當,便訂了一套5件婚紗禮服。店家稱這套婚紗原本要5500元,特價優惠為3500元,並要求在預訂時就付清。小琪付完錢,店家出具一個收據,上面記明衣服的編號、類型、顏色等信息。記者看到,上面還有一個特別説明“租出衣服,概不退換”。   但之後不久,小琪的一個朋友也開了一家婚紗店。出於對朋友的支持,她打算婚禮上換朋友店裏的婚紗穿。今年6月份,她找到之前的店家,想解除婚紗租賃合同,希望能退回大部分的錢,至少退1500元。小琪承認是自己違約在先,願意賠償店家一部分損失,自己少要2000元錢應該完全能彌補婚紗店的損失了。“我是提前4個月提出來的,店家還完全有可能租出去”。   但店家也有自己的委屈,“我把衣服租給你,是因為你自己的原因中途不願意租了,我沒有任何錯,怎麼讓我賠錢呢?”而且收據上已經寫明,“租出概不退換”。店主稱,十一是結婚高峯,新人往往提前幾個月就租婚紗了,但租給小琪的婚紗一直保留至今,也不可能再租給別人,自然造成店裏的損失。對此,小琪認為,自己6月份就提出不租了,是因為婚紗店一直拖着才沒解決。剩下的這四個月,店裏完全還可能再租給別的顧客。   昨天法庭上,小琪還是堅持婚紗店退她1500元錢。後者提出可以退其1000元,原來訂的婚紗依然給小琪穿,以儘量減少店裏的損失。但小琪堅決不同意再使用他們的婚紗。   最終在法庭的調解下,婚紗店同意退小琪1500元。   律師觀點   退婚紗屬提前終止合同 需付一定違約金   雙方順利調解了,但從法律上講,準新娘到底有沒有權利要求婚紗店退她錢呢?   記者聯繫到江蘇裕和律師事務所張太中律師。他解釋説,小琪把錢交給婚紗店,並且填了收據,可以認定為合同關係。她提前終止合同,給婚紗店造成損失,需要付一定的違約金。如果有違約約定,按照約定履行;如果沒有,就按照公平的原則,雙方協商確定損失額。小琪租穿婚紗的錢總共是3500元,但這個租賃並沒有實際發生,小琪有權要求婚紗店退一部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