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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拘留的區別期限

法律2.14W
拘役和拘留的區別期限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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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拘留的區別

        拘役屬於刑事處罰措施,是法院對犯罪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期限是1-6個月。拘留則為三種,一是行政拘留,二是刑事拘留,三是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期限是1-15天;

        刑事拘留是司法機關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最長37天;

        司法拘留是法院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實施的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期限是1-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