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湖北消防户籍化

法律2.19W
湖北消防户籍化
湖北户籍問題
  不能,湖北省與廣東省不是公安部異地受理一對一試點的對應城市,湖北户籍的身份證不能在廣東省辦理,可以在湖南省辦理。   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   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與河南、江蘇與安徽、浙江與江西、重慶與四川、湖北與湖南10省、市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一對一試點;建設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系統,加載居民身份證掛失信息,逐步向社會各部門提供核查服務;組織實施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工作。   2016年7月1日,在試點基礎上,部署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試點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