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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法遊客退款違約金

法律1.34W
旅遊法遊客退款違約金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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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旅遊法遊客退團違約金應付多少

根據《旅遊法》第65條規定,“旅遊行程結束前,旅遊者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律師指出,合同對“相應損失”並未詳細約定,參考《合同法》《旅遊法》等相關規定,可推定該“相應損失”屬於《旅遊法》規定的“必要費用”範圍,主要指旅行社因旅遊行程所需的已經支付不能退還的費用,包括機票、酒店、車輛的定金等,還有因退團而增加的費用,比如退團導致原本既定人數可享受的團體優惠無法達成,進而使旅行社多付出的費用成本等。根據舉證責任原則,此項費用應由旅行社提供票據、價款等證據予以證明,而且應是客觀產生和合理必要的,如果是惡意擴大損失或者尚未發生的損失,不應予以賠償。對此,律師建議王先生與旅行社多進行溝通,要求對方提供損失證明,如果不能提供,可向旅遊主管部門投訴旅行社用旅遊法遊客退團違約金,或者採取訴訟途徑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