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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着火如何認定責任人

法律2.48W
房屋着火如何認定責任人
高空墜物車輛受損如何確定責任人

1、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應當由墜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


2、對此情況需要提示的,砸壞車輛造成一般損失,難以找到侵權人,不適用舉證倒置。只有造成人身傷害的才適用。


對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問題,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明確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綜上所述,現在城市中高層小區很多,發生高空墜物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如果車輛停在樓下可能被砸壞,車主一時找不到責任人的話,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對於這種意外,保險公司會賠償。具體侵權人找不到的話,車輛損失很大的情況下,車主可以將整個大樓的業主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