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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零售業營業税税率

法律2.66W
商品零售業營業税税率
零售業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有哪些
  營業執照上的經營範圍,是由申請者根據經營方向申請的,由工商機關審核確定的。零售業是行業,但是零售什麼商品就不一定了,這個經營範圍無法簡單説明。你可以看下面的解釋,並且可以在分類中找到相應的答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非常龐大,無法提供,可在國家統計局找到。    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確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於1984年首次發佈,分別於1994年和2002年進行修訂,2011年第三次修訂。該標準(GB/T)由國家統計局起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並將於2011年11月1日實施。此次修訂除參照2008年聯合國新修訂的《國際標準行業分類》修訂四版(簡稱:ISIC4)外,主要依據我國近年來經濟發展狀況和趨勢,對門類、大類、中類、小類做了調整和修改。    新國家標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並將於2011年11月1日實施。根據統計工作的實際情況,從2012年定報統一開始使用。    原則和規定  劃分行業的原則  本標準採用經濟活動的同質性原則劃分國民經濟行業。即每一個行業類別按照同一種經濟活動的性質劃分,而不是依據編制、會計制度或部門管理等劃分。  行業分類的基本單位  根據聯合國《所有經濟活動的國際標準產業分類》(ISICRev.4),本標準主要以產業活動單位和法人單位作為劃分行業的單位。採用產業活動單位劃分行業,適合生產統計和其他不以資產負債、財務狀況為對象的統計調查;採用法人單位劃分行業,適合以資產負債、財務狀況為對象的統計調查。  在以法人單位劃分行業時,應將由多法人組成的企業集團、集團公司等聯合性企業中的每個法人單位區分開,按單個法人單位劃分行業。  確定單位行業歸屬的原則  本標準按照單位的主要經濟活動確定其行業性質。當單位從事一種經濟活動時,則按照該經濟活動確定單位的行業;當單位從事兩種以上的經濟活動時,則按照主要活動確定單位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