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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房屋分配

法律3.14W
離婚協議書房屋分配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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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房屋分配應該怎麼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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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產權以登記為準。即登記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2、離婚協議上寫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説明雙方認可該房屋為共同財產。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男方所有,如果該協議已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説明該協議已生效。女方要分割,有一定的難度。如未登記,女方則有權要求分割。3、婚前買的房屋,一般應為購買者所有,屬婚前財產。在此,不明白為什麼會登記雙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