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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租房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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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租房怎麼分配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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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離婚後怎麼分配

 由於公租房是公家的房子,租住人沒有房子的產權,法院只會判決由哪一方繼續使用,不會涉及到房子的產權問題。因為法院也沒有權利去分割公家的房子。因此,對於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承租的公租房,離婚時,原則上雙方均享有承租權。但是,感情破了的夫妻雙方還居住在一個屋檐下,難免磕磕碰碰。造成新的矛盾。所以,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時,一般會考慮以下幾個因素,將房屋的租賃權歸一方享有:

1、 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撫養子女是一件艱鉅的事情,在分割租賃權時,首要考慮的就是撫養孩子一方的利益

2、 男女雙方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實際生活中,女方總是處於一種弱勢的地位,從保護女性的角度出發,照顧女方

3、 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

4、 照顧無過錯一方

至於公租房離婚後怎麼分配可以適當的補償,補償數額在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一般都由主神法官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主要的還是考慮當地的生活水平,夫妻雙方的收入水平。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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