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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標準文本的通用條款是否有效

法律1.08W
修改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標準文本的通用條款是否有效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條款的內容是什麼
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