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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責任承包制

法律2.57W
土地責任承包制
建設工程承包制度是什麼

1、按固定總價合同承包,即預先規定明確的承包範圍和合同總價。由於不可預見工程費用的大小不同,採用這種形式承包風險較大。


2、按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即規定發包人向建築企業支付工程的直接成本,加上經營管理費用和利潤。這種方式又分為成本加固定費、成本加費率以及目標成本加浮動酬金等合同形式。承包人承擔的風險比方式①相對地小。


3、按固定單價合同承包,即事前規定工程單價,而合同附件中所列的工程量僅作參考。這種合同常用於事前僅有建設意向、不能確定分部分項工程總量的工程上。


4、按統包合同或“交鑰匙”合同承包,即從規劃、勘察設計直到建成投產,一包到底,向建設投資者提交最終產品。這種方式的承包範圍擴大,不限於單純的建築施工,承包企業的責任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