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共同犯罪犯意轉化

法律2.85W
共同犯罪犯意轉化
共同犯罪犯意轉化的辨別是怎麼樣子的?
這個共同犯罪犯意轉化和另起犯意的認定和辨別對行為人行為的定性和是否數罪併罰、一罪還是數罪的問題至關重要是一個後續問題解決的前提問題只有將犯意轉化和另起犯意這個問題解決了才能流暢的處理刑法題目和刑法實踐中的罪數和定罪問題。基於犯意轉化和另起犯意問題的重要性筆者將這兩個概念的相關概念、特點和主要情形做下列闡述1.犯意轉化和另起犯意的定義犯意轉化是指行為人在犯罪行為過程中改變犯罪故意的具體內容從而導致此罪與彼罪的轉化。另起犯意是指在實施犯罪行為過程中因某種原因的出現停止原犯罪行為而另起其他的犯罪故意實施另外一個犯罪行為。2.犯意轉化和另起犯意的特點犯意轉化的特點①從此罪轉化為彼罪最後還是按一罪處罰。②前一行為沒有停止或講正在進行中。③侵犯法益多為同一法益或同一類法益。另起犯意的特點①在前一行為停止既遂、中止或未遂狀態後行為人有另起犯意一般為數罪併罰。②前一行為已經由於某種原因停止又開始另一行為。③侵犯的法益多為不同種法益。3.正確區分犯意轉化與另起犯意犯意轉化會導致行為人的行為方式、性質產生變化因而影響故意內容的認定。犯意轉化的第一種情況是行為人以此犯意實施犯罪的預備行為卻以彼犯意實施犯罪的實行行為。或者説行為人在預備階段是此犯意但在實行階段是彼犯意。例如行為人在預備階段具有搶劫的故意為搶劫準備了工具、製造了條件但進入現場後發現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等均不在場於是實施了盜竊行為。行為人在實行犯罪時由預備階段的搶劫故意轉化為盜竊故意其實行行為便是盜竊行為。通常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應以實行行為吸收預備行為。事實上對此還難以一概而論或許可能根據重行為吸收輕行為的原則認定犯罪如果盜竊行為嚴重以盜竊罪論處其搶劫預備行為可以作為盜竊罪從重處罰的情節如果盜竊行為並不嚴重而搶劫預備行為嚴重則以搶劫(預備)罪論處將盜竊行為作為搶劫罪從重處罰的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