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母親還在的財產分配手續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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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去世母親還在的財產分配辦法是什麼
首先應當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劃分,然後確定父親的個人財產,對於父親所有的財產,其子女可以依法繼承,子女和母親的繼承順序相同。
1、對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財產),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另有約定的除外。
3、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4、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5、代位繼承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6、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綜上所述,父親去世母親還在的財產分配方式可以採取這樣的方式,就是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先將共同財產中的一部分給母親,然後將父親部分的,由母親、子女等第一順序繼承人進行分配。在分割遺產的時候,如果有遺囑的,應該按照遺囑的內容處理,沒有的話,各方最好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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