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房產抵押合同管轄

法律3.14W
房產抵押合同管轄
什麼是房產抵押合同

房地產抵押合同是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約定以特定的房地產擔保債務但不移轉房地產的佔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享有就該房地產的變價優先受償權利的書面文件。房地產抵押合同為保證債務的履行而簽訂,因此其以主債務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抵押權人是主債務合同的債權人。抵押人可以是主債務合同的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因房地產抵押是一種處分行為,故抵押人必須是對該房地產有處分權的人。


抵押的意義,在於所有權人既能保留財產的使用價值,又能利用其交換價值供與抵押權人,使財產發揮二重效用。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發展商以其正在開發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他地上物進行抵押,既不影響其對土地的開發利用,又能保證其債務履行以方便資金融通,實為有利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