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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還錢會有哪些後果

法律3.09W
拒絕還錢會有哪些後果
拒絕還錢會有哪些後果
1、限制高消費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明確人民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
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不得擔任公司法人、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12月1日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全國工商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享交換應用系統本月全面運行,“老賴”今後將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4、金融機構的財產會被凍結釦押
2016年2月底以後,人民法院將與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網絡對接,對被執行人在全國任何一家銀行的賬户、銀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資產,執行法院可直接通過網絡方式採取查詢、凍結、扣劃等執行措施。
根據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將通過網絡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今後,執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標一點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
5、被列入**信用的失信人備忘錄
最高人民法院與**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截至2015年12月17日,**信用通過其信用平台,共限制失信被執行人購買機票、租車、貸款等超過13萬人次,5300多名失信被執行人因此主動還清債務,其中1500多名失信被執行人屬於長達三四年一直逃避執行的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