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重傷刑事賠償計算方式

法律3.08W
重傷刑事賠償計算方式
刑事賠償計算有什麼標準

國家賠償法》第33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一)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造成身體損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人。減少的收人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喪失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二)財產權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


1、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賠償。對於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權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行為,屬於物之失去控制,與之相適應的最好賠償是返還財產。


2、查封、扣壓、凍結財產造成的賠償。查封、扣壓、凍結財產的,應當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應當返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3、財產已經拍賣的賠償。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財產實行違法強制措施後,如果對財產已經進行了拍賣,原物已經不存在或已為他人所有,恢復原狀已不可能,便應給與金錢賠償。對已拍賣財產的賠償,國家賠償法規定是給付拍賣所得價款。


4、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損害賠償。


5、財產權其他損害賠償。國家賠償法規定,對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