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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上籤假名還有效力麼

法律2.36W
合同的上籤假名還有效力麼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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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字假名有效嗎

《合同法》中明確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善意取得。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五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字或蓋章,當事人在合同書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與簽字或蓋章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