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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信息公開

法律1.79W
湖南省政府信息公開
湖南省政府令企業改制有哪些形式和方案
企業進行改制時,首選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有關的法津、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制訂切實可行的企業改制重組方案,以利於改制的順利實施,取得預期效果,達到促進企業發展的目的。 一、企業改制方案的內容 (一)改制企業基本情況 1、企業簡況,包括: (1)企業名稱; (2)企業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經營範圍; (5)註冊資金; (6)主辦單位或實際投資人。 2、企業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業績 包括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淨資產、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及税後利潤。 1、職工情況 包括現有職工人數、年齡及知識層次構成。 (二)企業改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包括企業的業務發展情況及阻礙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障礙和問題。 2、 可行性 結合企業情況和改制方向詳細闡明企業改制所具備的條件,改制將給企業帶來的正面效應。 (三)企業重組方案 1、業務重組方案 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業務實際情況,並結合企業改制目標,採取合併、分立、轉產等方式對原業務範圍進行重新整合。 2、 人員重組方案 指企業在改制過程中企業職工的安置情況,包括職工的分流、離退人員的管理等等。 3、 資產重組方案 根據改制企業產權界定結果及資產評估確認額,確定股本設置的基本原則,包括企業淨資產的歸屬、處置,是否有增量資產投入、增量資產投資者情況等等。 4、 股東結構和出資方式 包括改制後企業的股東名稱、出資比例、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的詳細情況。 5、 股東簡況 包括法人股東、自然人股東的基本情況,如有職工持股會等其他形式的股東要詳細説明其具體構成、人數、出資額、出資方式等。 6、 擬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結構 選擇哪種企業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 法人治理結構是指改制後企業的組織機構及其職權,包括最高權力機構,是否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還是設執行董事、監事,經營管理層的設置等。 (四)下屬企業情況 下屬企業的數量、具體名單、經濟性質和登記形式(法人、營業)。如下屬企業有兩層以上結構,即下屬一級企業還下設一級或若干層次企業,要詳細列出層次、結構。 根據“企業改制,其下屬企業資產列入改制範圍的應一併辦理改制登記”的要求,擬改制企業全資設立的法人、非法人及與他人共同設立的聯營企業都要一併參加改制工作,其改制方案可以參照上述企業改制方案予以制訂。不列入改制範圍的下屬企業(包括聯營企業),要先行辦理隸屬關係的變更劃轉手續,並辦理變更登記。擬改制企業控股、參股的企業,其資產不進入改制範圍的應先行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出讓其股份;列入改制範圍,則只需待企業改制登記完成後辦理股東名稱的變更登記。 企業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對於不同所有制成份的企業來説,改制適用的程序和參與的主體不盡相同,而不同的改制目的也可能導致改制程序和參與主體存在差異。改制重組的一般程序如下(以國有企業改製為例): (1)改制重組準備階段 ①改制企業擬定改制目標、發展方向和業務規劃; ②各中介機構進場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改制企業的歷史沿革和產權構成,業務和資產結構,經營和財務情況,業務和市場規劃,以及土地、房產等資產的權屬情況等,為下一步制訂可行的改制重組方案提供基礎數據。 ③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擬定改制重組方案,劃分業務和資產範圍;確定方案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有效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範關聯交易;突出公司主營業務,有利於公司形成明確的業務目標、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保證股份公司和原企業均能直接面向市場、自主經營、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兼顧原企業的生存能力;遵循資產和負債重組的配比性和相關性原則等。 ④上報主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擬改制方案,取得同意改制的批覆; ⑤明確改制基準日,完成資產評估立項工作,企業根據要求準備審計、評估工作所需財務資料。 (2)改制工作實施階段 ①各中介機構正式進場對擬改制資產(或整體資產)開展審計、評估工作; ②根據擬定的股權設置方案,落實其他發起人及出資方式; ③向工商部門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確定股份公司的名稱; ④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向財政部門辦理評估結果備案; ⑤根據債務重組方案,取得主要債權人對債務處理的書面同意; ⑥擬定國有股權管理方案,取得財政部門的批覆;擬定國有土地處置方案,取得土地管理部門的批覆如需; ⑦簽署發起人協議,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設立文件; ⑧各發起人出資到位; ⑨驗資機構驗資。 (3)公司申報設立階段 ①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公司設立,取得設立公司的批准; ②召開公司創立大會; ③辦理公司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設立後規範階段 ①辦理建賬、税務登記等事項; ②原企業相關經營合同主體變更; ③資產過户,債務合同主體變更; ④落實股份公司機構設置方案,落實人員重組方案,重新簽署勞動合同; ⑤股份公司建章建制及其他公司初創階段的工作。如公司改制設立後立即進入輔導期,則上述“設立後規範階段”的工作內容亦屬於輔導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