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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交警怎麼處理辦法

醉駕2.07W

交警趕赴現場後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交通,然後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最後對肇事者約束至酒醒,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其責任。

酒駕交警怎麼處理辦法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條 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當立即進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現場安全防護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劃定警戒區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誌,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交通中斷或者現場處置、勘查需要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還應當視情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提前組織分流,放置繞行提示標誌;

(二)組織搶救受傷人員;

(三)指揮救護、勘查等車輛停放在安全和便於搶救、勘查的位置,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和證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開展的工作。

標籤:酒駕 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