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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醉駕追尾什麼處罰?

醉駕1.62W

法律規定醉駕追尾什麼處罰?

一、法律規定醉駕追尾什麼處罰?  

醉駕並追尾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都是醉駕人的全責,醉駕人死亡的,其責任也是自己承擔。由於是醉駕,保險公司也不會承擔賠償的。給他人造成損失的,醉駕人承擔的部分,可以由車主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只是一般的追尾事故,按醉駕處罰,罰款1000-2000元,拘役6個月以下,吊銷駕照5年。如果造成一人以上重傷,是重大交通事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吊銷駕照終身。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損人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造成受害人傷殘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賠償傷殘補助金、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造成死亡事故的,應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失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關於精神損失費的計算,侵權人的過錯是一個重要參考,當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這一部分費用的承擔顯然要比非酒後駕駛所導致的事故要重。  

二、公安機關如何辦理醉駕案件?  

對已經立案的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應當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證據材料,並嚴格審查、核實。要及時檢查、核實車輛和人員基本情況及機動車駕駛人違法犯罪信息,詳細記錄現場查獲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過程、人員車輛基本特徵以及現場採取呼氣酒精測試、實施強制措施、提取血樣、口頭傳喚、固定證據等情況。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對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以及情節輕重等情況作重點訊問,並聽取無罪辯解。要及時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其他證據材料。  

要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合理適用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等強制措施,確保辦案工作順利進行。對犯罪嫌疑人企圖自殺或者逃跑、在逃的,或者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以及確需對犯罪嫌疑人實施羈押的,可以依法採取拘留措施。拘留期限內未能查清犯罪事實的,應當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手續。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或者強制措施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強制措施。  

一般來説,最佳追尾的話出發不大,將按照相關的交警部門的流程來進行處理即可,但是處以吊銷駕駛證執照,然後被罰款2000元-6000元。如果是涉及到最將肇事逃逸的話,那麼還會按照肇事逃逸的相關規定來對其進行刑事處罰,並且吊銷犯罪罪嫌人所擁有的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