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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醉駕在家要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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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醉駕在家要等多少天

醉駕這種行為,在現實生活當中,總是有一部分人抱着僥倖的心理。存在醉駕的這種行為,認為只要公安部門抓不到對自己都沒有多大的影響,殊不知醉駕是在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國家對醉駕的嚴厲懲處,其實是為了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任。下面小編就要為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醉駕在家要等多少天?

一、在我國醉駕在家要等多少天?

醉駕構成犯罪的,一般需要7個月左右才能判刑。

1、拘留:一般14天,最長37天。

2、批捕進入偵查階段:一般2個月,最長7個月。

3、移送檢察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是1.5個月,最長2.5個月。

4、法院一審:一般是1.5個月,最長2.5個月(不包括退回補充偵查)。

5、法院二審:一般1.5個月,最長2.5個月。

二、醉駕怎麼判緩刑?需要哪些條件?

緩刑只對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無以下從重情節、且認罪的被告人適用:

(1)造成他人重傷或者死亡,尚未構成交通肇事罪的;

(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駕駛的;

(3)醉酒駕駛營運客車(公交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單位員工接送車、中(重)型貨車等機動車的;

(4)醉酒在城市道路上駕駛工程運輸車的;

(5)造成他人輕傷且負有主要責任的;

(6)無駕駛汽車資格醉酒駕駛汽車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汽車而駕駛的;

(8)在被查處時逃跑,或者抗拒檢查,或者讓人頂替的;

(9)在訴訟期間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0)曾因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

三、緩刑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77條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由此可見,我國刑法中緩刑的撤銷事由具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再犯新罪

這裏的新罪,是相對於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過失犯罪,既包括同種之罪也包括異種之罪。只要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間再犯新罪,就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對新罪和原判之罪實行數罪併罰。關於發現新罪的時間,刑法未作規定。如果在緩刑考驗期內發現新罪,當然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罪與已判決之罪實行數罪併罰。如果在緩刑考驗期滿以後才發現新罪,是否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併罰呢?對此,1985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判嚴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答案(三)》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執行原判刑罰,是以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不再犯罪為條件的,如果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即便該犯罪是在考驗期滿後才發現,只要尚未超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應當撤銷緩刑。

(二)發現漏罪

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説明犯罪分子隱瞞了部分罪行,沒有認罪服法和真誠悔罪,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對漏罪和原判之罪實行數罪併罰。

(三)嚴重違法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也應當依法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我們可以看出,如果醉駕構成犯罪的話,那麼一般需要經過七個月左右才會對當事人進行判刑。但是對於醉駕的司機來説,如果有醉駕這種行為,通常公安機關會進行拘留,一般情況下不會在家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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