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取保候審多長時間批覆
一、醉駕取保候審多長時間批覆
1、醉駕申請取保候審批覆時間: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申請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提出。公安機關接到申請後應當在七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覆。同意取保候審的,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2、獲得批准之後取保候審時間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取保候審期間應該遵守哪些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這是對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活動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當理由需要離開,必須經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批准。負責執行的機關在批准被取保候審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得到決定取保候審機關的同意。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候審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起訴和審判的順利進行,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做到隨傳隨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實施干擾證人作證的行為,諸如對有關證人進行威脅、毆打、報復或者引誘證人作偽證。
(4)不得偽造、毀滅證據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審人不得利用未被羈押的便利條件與其他同案人訂立攻守同盟,統一口徑,隱藏、銷燬、偽造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違反上述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1條第2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
醉駕沒有血檢可以定罪量刑嗎?
醉駕是要經過交警等有關人員的檢查之後,酒精含量達到標準之後才可以定罪量刑。那麼關於醉駕沒有血檢沒有血檢就沒有辦法證明行為人是醉駕的,所以是無法定罪量刑的因為缺乏證據。沒有證據時不能決定行為人是否有罪的。一、醉駕沒有血檢醉駕沒有血液鑑定,無法定罪量...
-
醉駕執行時間,醉駕執行多久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要是醉駕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話,可以不認為構成犯罪或者免於刑事處罰。而除了刑事責...
-
常熟醉駕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是多久
一、常熟醉駕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是多久?常熟醉駕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一般是一個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
-
一般醉駕要經過檢察院嗎
一、一般醉駕要經過檢察院嗎?醉駕要經過檢察院,醉駕是公訴案件,由檢察院審查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