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醉駕吹氣110會受到什麼處罰?
當今社會,飲酒駕駛已成為常態,越來越多的人以身試法。近些年來交管部門對於查處飲酒駕駛的力度越來越強,許多人不清楚到底什麼是屬於飲酒駕車,酒駕與醉駕的處罰標準又是什麼,那麼醉駕吹氣110會受到什麼處罰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解答。
新交規醉駕吹氣110會受到什麼處罰?
酒後駕駛分兩種,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
飲酒駕駛是指酒精在血液中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醉酒駕駛是指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而我們通常所説的吹氣110就是指酒精含量已經達到了110mg/100ml,已經屬於醉酒駕駛。
根據計算,一般情況下飲用350mL(約相當於1小瓶)啤酒或半兩白酒(20ml)後,血液酒精濃度就可達到0.02(20mg/100ML),即達到飲酒駕駛的處罰條件。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於犯罪行為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又公安部門約束至酒醒,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五百以上兩千以下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需要注意的是,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鑑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必須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才能作出具鑑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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