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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醉駕者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醉駕1.28W

珠海醉駕者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一、珠海醉駕者的處罰是怎麼樣的?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二、醉駕從重處罰的情形包括有哪些?

醉駕從重處罰的情形包括: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對醉駕者不得直接逮捕,對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社會危險性的,才能予以逮捕。

綜合上面所説的,醉駕者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事法條,只要被認定為犯罪,那麼不僅會被承擔刑事責任,對於罰金也是需要支付的,如果因此而發生了交通事故,還需要承擔該有的賠償,所以,對於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處理方式就會不一樣。

標籤:駕者 珠海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