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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狀態醉駕拘役

醉駕1.43W
抑鬱狀態醉駕拘役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是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發生的,對醉駕者可以追究刑事責任,那麼重度抑鬱症醉駕有沒有刑事責任?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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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狀態如何界定

當飲酒量上升至1400毫升約相當於3瓶500毫升啤酒或一兩半白酒80毫升時,血液酒精濃度可達到80毫克每100毫升即可達到醉酒駕駛處罰條件。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