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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證超過年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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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證超過年檢日期

交通違章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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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超過年檢日期怎麼辦

抓緊時間去補檢,對於超過年檢期一年以內的車輛,去車管部門辦理年檢手續時,不會面臨處罰。
汽車年檢過期了,是可以補審的,年審已過期一年以內不會罰款,沒有年審的車輛再去年審也不罰款,年審按照正常標準收費;但是年審已過期的車輛不能上路行駛,年審過期仍舊上路行駛的,被交警抓到,會罰款200元,扣3分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