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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護理費按責任嗎?

發生交通事故護理費按責任嗎?

一、發生交通事故護理費按責任嗎?

發生交通事故護理費,一般先由強險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賠付,剩下的部分,按責任比例由當事人分擔。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確定賠償責任。

二、賠付的具體的標準

(一)先由強險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有責任限額是110000元、無責任限額是11000元)內賠付。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剩下的部分,按責任比例由當事人分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1、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護理費屬於交強險中死亡傷殘費用中的賠償項目,其賠償限額分別是十一萬和一萬一千元。當死亡傷殘費用的賠償達到限額時,剩餘的部分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交強險是國家規定的強制性的保險,各位車主都應該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