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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骨折保險公司賠償標準有哪些?

一、車禍骨折保險公司賠償標準有哪些?

車禍骨折保險公司賠償標準有哪些?

車禍骨折保險公司賠償標準

一般在治療終結後進行傷殘鑑定後,根據傷殘等級和收入等因素進行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5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年限×傷殘係數。

根據上述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可以看出,確定傷殘賠償金的總額,需要明確:

1、賠償等級——受害人人身損害傷殘的等級。

2、賠償年限——六十歲以下的、六十歲到七十五歲的、七十五歲以上的所適用的賠償年限計算方法不同。

二、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1、一般性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和適度精神損害賠償。

有財產損失的按實際損害額賠償。

2、致殘性人傷害賠償項目和標準: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和適度精神損害賠償。

有財產損失的按實際損害額賠償。

3、致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和標準:

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及對死亡受害人家屬的精神損害賠償。

如果被害人是經過治療後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下列費用: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有財產損失的按實際損害額賠償。

現在有車一族是越來越多,車多了事故也多了,發生車禍無論是誰都不想看到的,但是這種情況在我i們生活中時有發生。交通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雖然會做出一些相對應的賠償,但是對於傷者家屬和傷者本人來説心靈上的創傷是無法抹平的,所以説交通事故對生命財產的損害不容小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