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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發生交通事故要怎麼索賠?

2021年發生交通事故要怎麼索賠?

隨着經濟的發展,車流量也隨之增加,交通事故的發生也越來越頻繁。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的賠償問題也是大家都比較關心的。那麼大家知道發生交通事故要怎麼索賠嗎?下面讓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根據公安交警機關及人民法院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程序,尤其是遭受財產和人身損害較重的受害方,應及時採取以下措施對策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交通事故案件發生後,應主動配合公安交警機關及時查明事故原因,確定當事人責任。自行應對有困難的,可直接委託專業律師代為處理。對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的應在三日內及時申請上一級交警機關複核糾正;

(二)對投保機動車交強險並負有事故責任的車方,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或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受害方應儘快請求公安交警部門通知以上機構及時辦理;

(三)具備調解條件的案件,受害方及時請求公安機關進行賠償調解。對損害較重、對方又缺少誠意不適合調解或調解遲緩的,應儘快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及時請求人民法院採取訴前和訴中財產保全措施,查封扣押相關車輛,以便判決的順利執行。對事實清楚、責任明確,已發生的如搶救費、治療費等賠償項目,可請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在基層人民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時,受害方應儘量同意和爭取採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以縮短案件的審理週期;

(五)對涉及到既要進行傷殘等級鑑定,需要較長時間等待,又因治療墊付亟需得到賠錢的,可先採取部分判決和執行辦法。

(六)起訴索賠不可遺漏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車方推卸賠償責任,關於保險賠多少他就賠多少的説法不合法。

(七)受害方索賠,對案情複雜的應事先取得專業人士的指導,尤其是在交警隊或起訴前進行評殘鑑定的案件應先諮詢和聽取律師的意見,以避免誤時誤事走彎路。

標籤:交通事故 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