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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交強險傷殘賠償金標準是什麼?

一、交強險傷殘賠償標準:

有交強險傷殘賠償金標準是什麼?

1、醫藥費:如產生了醫療、搶救等費用,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憑發票確定;必然將發生的醫療費用,憑醫院證明或鑑定機構鑑定書。(其算在醫藥費賠償限額內,醫療賠償限額為10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2、處理事故費用: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3、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精神損害撫慰金: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注意事項:若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傷殘是被保險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只要投保車輛一方負有事故責任,不管事故責任大小,均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